耕耘助学会申请书填写需知
申请书填写需知:
1. 申请表一式两份, 并连同学生本人亲撰申请书(说明新学年仍需申请资助的理由及过去年度自我表现的评估), 同为一式两份, 在七月中前填妥后分别寄往香港耕耘助学会及所属县团委。两表所填资料内容应属一致。
2. 所填资料避免修改, 建议同学先自行覆印一份或先以铅笔填写妥当后, 再以原子笔或墨水笔抄写, 然后交学校有关方面给予意见。
3. 同学完成表格时, 需同时联络在所属县有正职工作单位的担保人为同学进行担保。 在确认担保人后, 同学应将附寄的担保书内的担保人资料及联系电话或联络办法填写清楚(金额栏漏空),
然后寄至所属县团委, (若同学是通过家人联系担保人, 一时未能确定, 亦务必将家人资料及联系方法用铅笔写清楚在担保书内), 助学会及所属县团委在审核同学填报的资料后,
将决定助学及借款金额, 并通知担保人或同学家人到县团委领取款项。 担保人需在担保书内由其本人和所属工作单位同时盖章签署, 若同学由家人代领款项, 亦需先到县团委取得担保书,
请担保人完成盖章签署后, 方可提取款项。
4. 同学在收到担保人或家人转寄的款项后, 须同时签回收据寄至耕耘助学会(收据回条已连同申请表一并寄至申请人)。
5. 协议书内是要求受助同学一学年内须两次(每学期一次)向助学会和县团委同时汇报学习情况, 希望同学能严格遵守此承诺。
6. 申请表内各空白处, 学生均须填写, 包括页首致学校有关负责人部份的漏空之处
7. 学生成绩须达到中等或以上水平, 或有足够证明正在不断进步中, 其申请方获考虑
8.
2006 年度助學金將在 9 月中發放 , 助學金審批結果會於九月上旬網上通公